1.负责集团干部人事工作、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建设、师德与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、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。
2.科学配置现有人力资源,对内设机构进行“四定”(定编、定岗、定责、定薪)工作管理, 对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布进行宏观调控。
3.负责职工招聘、调配、薪资等管理;负责集团劳动用工、劳动合同(劳务协议)、社保的归口管理;负责集团职工档案管理。
4.负责职工年度和聘期考核、师德考评及培训管理;配合人事处关于职工专业技术职称、晋聘、返聘、技师评聘等事宜;协助人事处办理集团职工的内退及退休手续,人力资源数据、信息的建立、完善、更新及动态管理。
5.负责集团服务保障、经营发展工作质量的监控、评价。
6.负责集团目标责任制管理、目标任务书的签订及完成情况的绩效评估等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